各市(地)、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自然資規〔2023〕6號),結合我省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加強規劃管控,全面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要求
(一)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充分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統領作用,統籌考慮資源賦存條件、各級各類保護地(區、紅線)等管控要求,科學合理配置礦業權,保障生態安全、綠色發展。
礦業權新立和擴大礦區范圍登記時,登記機關應對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Ⅰ級和Ⅱ級保護林地、天然林保護重點區域、基本草原、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進行核查,其他登記事項按核查意見模板執行。
礦業權登記事項中需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具核查意見的,應參照自然資源部制定的核查意見模板,并對核查意見負責。
二、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嚴格控制協議出讓
(二)除協議出讓等特殊情形外,礦業權一律按照《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自然資規〔2023〕1號)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競爭出讓。屬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協議方式向特定主體或同一主體出讓探礦權、采礦權:
1.稀土、放射性礦產勘查開采項目或國務院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出讓此類礦業權需報請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2.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的,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周邊、零星分散資源,以及屬同一主體相鄰礦業權之間距離300米左右的夾縫區域資源。
已設采礦權周邊、零星分散資源按以下情形掌握:
采礦權周邊資源協議出讓。與已設采礦權范圍內的資源呈連續分布或屬同一礦體,已提交資源量,資源量達不到行業準入規模,無法單獨設置采礦權的,出讓采礦權;暫不能提交資源量的,出讓探礦權,原則上探礦權面積不得超過已設采礦權面積。
采礦權周邊零星分散資源協議出讓。與已設采礦權距離1000米以內,且已提交資源量的,出讓采礦權;暫不能提交資源量的,出讓探礦權。出讓探礦權后,經過進一步地質工作提交資源量的,可比照已設采礦權擴大礦區范圍辦理采礦登記。該探礦權按非申請注銷履行注銷程序。
上述情形須由具有設計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論證意見:1.明確資源量是否達到準入規模,是否可以單獨設立采礦權;2.明確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發,經濟上是否合理,技術上是否可行,邊界是否清晰。
周邊、零星分散資源原則上僅協議出讓一次。
(三)省級負責協議出讓的項目,由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初核后出具協議出讓申請文件,經省廳同意并出具同意文件后,方可開展后續工作。此文件可作為項目單位開展儲量核實及評審備案、開發利用方案編制及評審等前期工作的主要依據。
受委托行使登記權限的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得自行開展協議出讓,需報請省廳同意后,方可組織開展協議出讓工作。
(四)保持整合政策的連續性。經省政府批準的整合方案(含黑煤整治辦發〔2020〕7號文件批準的規劃保留礦井),礦業權出讓方式按整合方案批復時的政策、程序辦理。
三、調整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實行同一礦種同級管理
(五)省廳負責規定權限內礦業權出讓、登記(詳見附件1)。
(六)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除部、省、縣權限外其他礦產礦業權的出讓、登記(詳見附件2)??h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采礦權的出讓、登記(詳見附件3),并及時向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省廳備案。
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部、省級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工作由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市、縣級礦業權出讓收益評估按照礦業權審批權限由市、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
(七)變更主礦種的,按照變更后的主礦種出讓登記權限進行管理。
(八)省內跨行政區域的礦業權出讓登記權限由共同上一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指定。
四、調整礦業權登記管理
(九)探礦權新立、延續及保留登記期限均為5年。探礦權新立、延續、變更勘查礦種,以及探礦權合并、分立變更勘查范圍,需編制勘查實施方案。采礦權人在礦區范圍深部、上部開展勘查工作,無需辦理探礦權新立登記。
(十)探礦權延續、保留登記,有效期起始日原則上為原勘查許可證有效期截止日次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請人自身原因,導致探礦權過期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有效期起始日為批準登記之日。申請探礦權延續登記時應扣減勘查許可證載明面積的20%(非油氣已提交資源量的范圍/油氣已提交探明地質儲量的范圍不計入扣減基數,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勘查不扣減面積)。
“已提交資源量”指勘查程度達到普查及以上,提交地質報告并通過評審的資源量。
(十一)《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是采礦權新立和變更的主要依據,不能用于直接指導礦山企業生產建設。鑒于自然資規〔2023〕6號文件取消了劃定礦區范圍審批事項,現明確:1.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增加“確定礦區范圍”的相關內容,針對該礦區范圍的合理性、可行性進行論證。2.評審意見書應出具明確的評審意見:是否符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編制的有關要求,是否通過評審。3.評審意見需經采礦登記機關審查。審查意見不合格或經限期修改仍不合格的,登記機關不予采礦登記。
(十二)在符合最低生產規模標準的前提下,地熱完成預可行性勘查,可出讓采礦權;礦泉水(單井)屬簡單地質結構的完成普查,屬其他類型的完成詳查,可出讓采礦權;砂石土類礦產資源,可根據礦體實際賦存直接出讓采礦權。以往經勘查、評價確定的礦泉水水源地、地熱田,或歷史上已經開發利用的礦泉水、地熱,根據儲量核實報告,出讓采礦權。儲量核實報告有效期為2年。
五、積極推進“凈礦”出讓
(十三)實行砂石土采礦權“凈礦”出讓,積極推進其他礦種的“凈礦”出讓。加強礦業權出讓前期準備工作,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提高服務效率。依據礦產資源規劃、地質工作成果和市場需求,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勘查開采區域,合理確定出讓范圍,并做好與用地、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和管理政策的銜接,確保礦業權出讓后,礦業權人能夠依法依規辦理用地、用林、用草審批手續,正常開展勘查開采工作。
(十四)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開展勘查開采工作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撤回礦業權,并按有關規定退還已征收的礦業權出讓收益。
六、規范砂石資源管理
(十五)負責砂石土類礦產采礦權出讓登記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依據礦產資源規劃和國土空間規劃,統籌考慮已有砂石土類礦產采礦權分布、服務年限以及市場需求有序投放。
(十六)經批準設立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線性工程等建設項目,應按照節約集約原則動用砂石,在自然資源部門批準的建設項目用地(不含臨時用地)范圍內,因工程施工產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該工程建設,不需辦理采礦許可證。自用仍有剩余的砂石料,由所在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處置。嚴禁擅自擴大施工范圍采挖砂石,以及私自出售或以贈予為名擅自處置工程建設動用的砂石料。
(十七)非砂石類生產礦山在其礦區范圍內按照礦山設計或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剝離、井巷開拓、選礦產生的砂石料,應優先供該礦山井巷填充、修復治理及工程建設等綜合利用,利用后仍有剩余的,由所在地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處置。
七、執行新的礦產資源儲量分類
(十八)礦產資源管理和規劃、政策制定,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資源儲量估算、評價,礦產資源統計和發布,及相關技術標準制定,應執行《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7766-2020)、《油氣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9492-2020)和地熱、礦泉水等現行國家頒布的標準規范。
八、強化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十九)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申請對礦業權人或項目建設單位申報的礦產資源儲量進行評審備案,出具評審備案文件??梢愿鶕u審備案范圍和權限直接組織開展評審備案工作,也可以委托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機構組織開展工作。評審機構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對評審程序和評審意見書的合規性、客觀性、完整性負責,應定期組織評審專家進行業務培訓和交流,開展專家業務和誠信考核,妥善保管評審備案相關材料。省自然資源廳委托黑龍江省自然資源技術保障中心(省礦產儲量評審中心)負責省級權限內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的受理及組織評審工作。
九、明確評審備案權限和范圍
(二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只對探礦權轉采礦權,采礦權變更礦種,采礦權變更(擴大或縮?。┓秶婕暗V產資源儲量變化,油氣礦產在探采礦期間探明地質儲量、其他礦產在采礦期間累計查明礦產資源量發生重大變化的(變化量超過30%或達到中型規模以上的),以及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進行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
(二十一)結合礦業權管理實際,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級礦業權出讓登記的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工作。按照現行管理權限,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評審備案,石油、烴類天然氣、頁巖氣、天然氣水合物和放射性礦產資源除外。
(二十二)積極培育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市場服務體系,承擔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評審備案以外的評審工作,以滿足企業生產經營、礦業行業發展和市場需求。
十、規范財政出資地質勘查工作
(二十三)中央或地方財政出資勘查項目,省級及以下財政出資勘查項目,不設置探礦權,憑項目任務書開展地質勘查工作。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設探礦權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繼續辦理探礦權延續,完成規定的勘查工作后注銷探礦權。項目所在地政府統籌協調并組織推進中央或地方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建立項目落地審批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集中會審審批。
(二十四)科學選取財政出資地質勘查區塊。生態保護紅線內(含自然保護地一般控制區),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并對該區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前提下,允許因國家重大能源資源安全需要開展戰略性能源資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資源調查和地質勘查;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除已經依法設立的鈾礦、油氣探礦權外,禁止從事其他地質勘查活動。
(二十五)市、縣級財政出資地質勘查項目,可根據礦產資源規劃或當地經濟發展實際需要統籌部署,其勘查項目實施方案、任務書及勘查成果需報省廳備案,并依法依規匯交地質資料??辈槌晒_到礦產地標準的,統一納入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的礦產地清單,實行分級管理。
本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同自然資規〔2023〕6號文,同時廢止《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意見(試行)〉的實施意見(試行)》(黑自然資規〔2020〕2號)、《關于加強砂、石、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管理的通知》(〔2019〕797號)、《關于調整礦業權價款評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國土資函〔2016〕305號)。本意見下發前我省已印發的其他文件與本意見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
附件: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登記出讓礦業權礦產名錄
??????2.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登記出讓礦業權礦產名錄
??????3.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登記出讓礦業權礦產名錄
黑龍江省自然資源廳
2023年12月5日?
附件1
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登記出讓礦業權礦產名錄
一、能源礦產
煤(探礦權、30萬噸/年以上生產規模采礦權)、煤成(層)氣、石煤、油頁巖、油砂、天然瀝青。
二、金屬礦產
鐵、錳、鉻、釩、鈦;銅、鉛、鋅、鋁土礦、鎳、鉍、汞、鎂;鉑、鈀、釕、鋨、銥、銠;金、銀;鈮、鉭、鈹、鋯、鍶、銣、銫;鍺、鎵、銦、鉈、鉿、錸、鎘、硒、碲。
三、非金屬礦產
硼、金剛石、隱晶質石墨、磷、螢石(普通螢石、光學螢石)。
四、水氣礦產
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
附件2
市(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登記
出讓礦業權礦產名錄
一、能源礦產
煤(生產規模30萬噸/年及以下的采礦權)、地熱。
二、非金屬礦產
自然硫(伴生硫)、硫鐵礦、水晶(壓電水晶、熔煉水晶、光學水晶、工藝水晶)、剛玉、藍晶石、硅線石、紅柱石、硅灰石、鈉硝石、滑石、石棉、藍石棉、云母、長石、石榴子石、葉蠟石、透輝石、透閃石、蛭石、沸石、明礬石、芒硝(含鈣芒硝)、石膏(含硬石膏)、重晶石、毒重石、天然堿、方解石、冰洲石、菱鎂礦、寶石、黃玉、玉石、電氣石、瑪瑙、顏料礦物(赭石、顏料黃土)、石灰巖(電石用灰巖、制堿用灰巖、化肥用灰巖、熔劑用灰巖、玻璃用灰巖、水泥用灰巖、飾面用灰巖、制灰用灰巖)、泥灰巖、白堊、含鉀巖石、白云巖(冶金用白云巖、化肥用白云巖、玻璃用白云巖)、石英巖(冶金用石英巖、玻璃用石英巖、化肥用石英巖)、砂巖(水泥配料用砂巖、冶金用砂巖、玻璃用砂巖、化肥用砂巖、鑄型用砂巖、陶瓷用砂巖)、天然石英砂(水泥配料用砂、水泥標準砂、玻璃用砂、鑄型用砂)、脈石英(冶金用脈石英、玻璃用脈石英)、粉石英、天然油石、含鉀砂頁巖、硅藻土、高嶺土、陶瓷土、耐火粘土、凹凸棒石粘土、海泡石粘土、伊利石粘土、累托石粘土、膨潤土、鐵礬土、頁巖(水泥配料用頁巖、陶粒頁巖)、其他粘土(鑄型用粘土、保溫材料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紅土、水泥配料用黃土、水泥配料用泥巖)、橄欖巖(化肥用橄欖巖)、蛇紋巖(化肥用蛇紋巖、熔劑用蛇紋巖、飾面用蛇紋巖)、玄武巖(鑄石用玄武巖、巖棉用玄武巖、飾面用玄武巖)、輝綠巖(水泥用輝綠巖、鑄石用輝綠巖、飾面用輝綠巖)、安山巖(飾面用安山巖、水泥混合材用安山玢巖)、飾面用輝長巖、閃長巖(水泥混合材用閃長玢巖、飾面用閃長巖)、花崗巖(飾面用花崗巖)、麥飯石、大理巖(水泥用大理巖、玻璃用大理巖、飾面用大理巖)、板巖(水泥配料用板巖、飾面用板巖、陶粒用板巖)、珍珠巖、黑曜巖、松脂巖、浮石、粗面巖(水泥用粗面巖、鑄石用粗面巖)、霞石正長巖、凝灰巖(玻璃用凝灰巖、水泥用凝灰巖)、火山灰、火山渣、片麻巖、角閃巖、泥炭、礦鹽(湖鹽、巖鹽、天然鹵水)、鎂鹽、碘、溴、砷。
三、水氣礦產
礦泉水。
附件3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登記出讓礦業權
非金屬礦產名錄(砂石土類礦產資源)
石灰巖(建筑石料用灰巖)、白云巖(建筑用白云巖)、砂巖(磚瓦用砂巖)、天然石英砂(建筑用砂、磚瓦用砂)、頁巖(磚瓦用頁巖)、其他粘土(磚瓦用粘土)、橄欖巖(建筑用橄欖巖)、輝綠巖(建筑用輝綠巖)、玄武巖(建筑用玄武巖)、安山巖(建筑用安山巖)、閃長巖(建筑用閃長巖)、花崗巖(建筑用花崗巖)、凝灰巖(建筑用凝灰巖)、大理巖(建筑用大理巖)。